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保障农村大集食品安全

“《营业执照》《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健康证》一定要亮出来!”“直接入口的食品要遮盖,做好防尘……”12月8日,是滦州集贸市场赶大集的日子。滦州市市场监管局古城分局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大集内的食品摊点落实亮证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等制度情况。

工作人员利用快检设备对辣椒、韭菜、苹果、梨子等蔬菜水果和猪肉、羊肉、羊杂等肉类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主要为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共检测食用农产品53批次,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深入8个县(市、区)进行蹲点调研,创新“四统一两备案”的工作举措,有效破解农村大集内食品经营者底数不清、持证率低、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邸辰伟经营着一个炸鸡摊点,每周要奔波于滦州集贸市场、大小西高坎集、甄庄集等5个农村大集之间。“我以前也想把证照办全,但又怕手续麻烦,担心去一个大集就得办一套证照。”邸辰伟说。日前,通过“四统一两备案”的实施,邸辰伟的这些问题不但得到了有效解决,还在滦州市市场监管局古城分局工作人员一对一指导下,学习掌握了更多食品安全知识,提升了规范经营水平。

农村大集开办者统一在大集所在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政府划定区域内农村大集的食品经营者,需统一持合法证照经营、统一证照摆放标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照的经营地点统一标注为唐山市全域农村大集,实现各县(市、区)之间的证照互认。

大集内的食品经营者可在大集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办理《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也可在其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或其他固定经营场所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原本已办理相关证照的食品经营者,由农村大集的主办方核验并留存备案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证照信息,无须再次办理。

“目前,全市各个农村大集之间实行证照互认,首批1168户农村大集内的食品经营者已全部做到亮证亮照经营,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范铠铭表示:“为了实现最快速度规范整治、最大程度便民服务,我们采取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模式,对年龄大、接受程度较弱的经营者多次进行专门政策宣传、整改指导,保证不额外给经营者增加负担”。

据介绍,从8月开始,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农村大集食品规范经营整治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全面摸清政府划定区域内农村大集底数,建立台账,逐一确定农村大集管理主体及开办者。充分发挥基层食安办协调作用,将农村大集纳入综治网格,积极倡导农村大集食品与非食品、食品与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与现场制售等分区经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面对面指导大集内食品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和小摊点备案卡,并为经营者发放明白纸,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以现场制售、销售散装食品、肉类等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利用日常监管、食品抽检、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农村大集内食品经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保障农村地区群众食品安全。行动以来,已检查农村大集102个,发现问题隐患7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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